2025年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5/5/27 9:40:21 被浏览:145次
一、招聘计划
按照市委编委研究确定的补充人员计划,经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班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湾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以其最高学历报考。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三、发布公告
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统一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途径进行反馈通知。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确认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套(按顺序排列)。
(二)考试
为有序组织,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超过5:1的岗位
1.笔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超过5:1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及笔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缺考的不再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超过5:1(含5:1)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直接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同一岗位面试人选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可放宽至2:1),达不到规定人数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思政课教师及专业教师岗位(A01—A24)试讲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水平,了解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思政课教师及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试讲80分,答辩20分。
3.考试总成绩
(1)参加笔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总成绩等于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等文件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因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品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考察阶段组织开展入职前准入查询工作。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漯河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
五、人才待遇
招聘人员入职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同时按照《漯河市高层次人才支持办法》《漯河市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六可选”服务保障若干措施》《关于实施“百千万”人才计划助力漯河“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享受相应的补贴待遇(含生活补助、购房补贴等)。
六、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参加本次招考活动期间务必密切关注网络信息,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招聘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学校纪委对招聘全流程实行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395-5983667、5983566(工作时间内接听)
监督电话:0395-5983629(工作时间内接听)
信息来源:https://hrss.luohe.gov.cn/ksxx/content_1015284
按照市委编委研究确定的补充人员计划,经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班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湾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以其最高学历报考。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三、发布公告
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统一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途径进行反馈通知。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确认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套(按顺序排列)。
(二)考试
为有序组织,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超过5:1的岗位
1.笔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超过5:1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及笔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缺考的不再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超过5:1(含5:1)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直接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同一岗位面试人选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可放宽至2:1),达不到规定人数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思政课教师及专业教师岗位(A01—A24)试讲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水平,了解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思政课教师及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试讲80分,答辩20分。
3.考试总成绩
(1)参加笔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总成绩等于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等文件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因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品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考察阶段组织开展入职前准入查询工作。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漯河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
五、人才待遇
招聘人员入职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同时按照《漯河市高层次人才支持办法》《漯河市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六可选”服务保障若干措施》《关于实施“百千万”人才计划助力漯河“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享受相应的补贴待遇(含生活补助、购房补贴等)。
六、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参加本次招考活动期间务必密切关注网络信息,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招聘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学校纪委对招聘全流程实行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395-5983667、5983566(工作时间内接听)
监督电话:0395-5983629(工作时间内接听)
信息来源:https://hrss.luohe.gov.cn/ksxx/content_1015284
时间:2025/5/27 9:40:21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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